第(2/3)页 将酒瓶夺了回来,对女人说:“你这样的喝法会喝醉的。” “我就是想把自己喝醉。” “你不怕被别人捡尸啊?” 捡尸,是夜店流行的一句时髦话。 意思是说,有一些醉酒的女人会醉倒在街上,最后被一些不轨男人捡走,占了便宜。 女人伸手捏了捏赵旭的脸。 “别碰我!”赵旭将女人的手打掉。 自己的脸连妻子李晴晴都没这样掐过。赵旭怎么会让女人掐自己。 “哟,你这个男人还挺有意思的。我告诉你,在石城要是有人敢碰我,他一定会倒霉的。” “这么说,你还挺有身份的。”赵旭冷笑了两声。 女人得意说:“那是当然!告诉你,我男人是石城红云会的三当家。” “既然你男人是红云会的三当家,你还这么忧愁善感做什么?” “那个王八蛋有了新欢。他根本不在乎我,只想和我逢场做乐。我真是瞎了眼,还以为他真心待我。” 赵旭这才知道女人是为情所困,才会来夜店借酒消愁。 “红云会很厉害吗?”赵旭突然问了句。 “你不是石城人?” “不是,我是来云疆旅游的。” “难怪!告诉你,红云会可是石城的地头蛇。所以,你最好不要对我有非份之想,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。” 赵旭哑然一笑。 不得不说,这个女人真是自恋。 赵旭不再理会女人,又叫了瓶酒,继续自斟自饮起来。 连喝两杯酒之后,女人对赵旭说:“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,不如我们一起喝?” “怎么,你不怕我泡你了?” “哼!借你个胆子,你也不敢。” 赵旭一听,双眉扬了扬。 盯着女人说:“你不是我的菜而已,否则会让你爱的我死去活来。” “吹牛!” 女人并没有生气,反而认为赵旭这个人挺有意思的。 两人一边聊着不相干的话题,一边喝着酒。 结果喝着喝着,女人醉倒在桌上。 这可让赵旭犯难了。 要是不管女人,在夜店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肯定会出事。 想了想,从女人手里拿过手机,从通讯录里翻到了一个标着闺蜜的电话。 第(2/3)页